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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项目介绍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以及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1、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2、许可目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和军工电子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并适时调整;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应当在许可目录所确定的范围内实行分类管理; 4、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5、对于产品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目录》内从事军工产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可以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对于产品不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目录》内的企业,不可以也不需要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文件;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申请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保密资格证书; 5、消防达标文件; 6、安全生产达标文件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7、环保验收达标文件; 8、公司章程; 9、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财务审计报告; 11、其它有关材料。
服务流程 一、确定组织机构与管理要求 1、明确组织职责和权限; 2、明确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单位职能管理部门; 3、确定办公场所:识别科研生产场所是否满足生产需要及条件; 4、明确绩效管理要求、建立绩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工程组织与协调管理要求 三、明确基础设施管理要求 1、基础设施管理 2、设备管理 3、基础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 四、明确人力资源管理要求 1、识别企业申报人员队伍及专业能力,帮助企业识别人员及专业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2、岗位设置和人员资格:帮助企业设置关键岗位和识别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人员培训:根据需要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实施相关培训; 五、明确科研水平管理要求 明确科研管理要求,指导企业建立相关制度及制度运行记录 六、明确生产技术管理要求 明确生产技术能力是否与申请许可相适应,帮助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制度 七、明确财务要求 明确企业财务状况和信誉是否满足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八、明确质量管理要求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和运行情况 3、产品质量的保证能力 4、质量活动的有效性 九、明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条件 十、明确安全保密管理要求 检查企业保密工作情况,完善及落实保密工作制度 十一、明确企业信誉要求 检查企业合同履行和用户满意度情况,帮助企业建立良好信誉 十二、指导申请 1、指导填写申请书 2、协助准备申报材料 十三、迎接评审 1、做迎审前全面工作梳理、检查 2、协助企业对问题的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认证流程 一、认证流程 1、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联系,查询许可目录,获取相关信息; 2、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书》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第一类许可报送材料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办公室;第二类许可报送材料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4、接受主管部门组织的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查; 5、主管部门审批阶段; 6、颁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五年) 二、审查项目 1、组织机构与管理 2、工程组织与协调 3、基础设施与相关的基础设备 4、人力资源 5、科研水平及管理 6、生产技术及管理 7、财务 8、质量 9、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10、安全保密 11、信誉 三、审查流程 评审组由5-15名评审专家组成; 1)六会: 1、预备会(每位专家一份申请书;共提供二份附件); 2、首次会; 3、军代表座谈会; 4、专家组每日情况沟通会; 5、末次会; 6、与单位领导交换意见会(无重大问题可不开)。; 2)二查: 1、核查科研生产现场; 2、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 3)一汇编: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审查资料汇编》; 2、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审查报告》;《专家组意见表》;《现场审查整改意见》;《现场审查评定记录》以及《申请书》和附件,受理与审查通知文件等资料。 3、专家组长签字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式3份(含电子版一份)上报组织审查部门。
受理部门 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受理、审查第一类许可的申请,审批、颁发、撤销、吊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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